到此时的话,其实还有两种情况。
如果是有野心,但是做人还算有底线的这种情况的话。那就不会损害原本公司的利益,拿到自己该拿的东西,和平接触劳动合同。
回头也不给以前的老板添堵,想办法进入和老公司有较大差异性的行业。就算是能力确实就局限于这个行业,也尽量不直接和老公司竞争。
可是如果是有野心,对做人的底线也没什么好纠结的这种人的话,情况就不同了。
不只自己要走人,说不定就带着客户资料走了。或者说是带着其中一部分的核心科技,自己就开始在之前老公司的基础上深入开发。
这种情况的话,说到底就是恶意竞争,如果被钻了法律的空子,确实没办法制裁的话。那就会对老公司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。
所以实际上的情况是,中层企业更多的是外来人才和公司本来的班底相结合的情况。
可是到了真正有竞争力的高端行业,很多时候,反而是对员工的归属感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。
外面的小公司,有可能出现不给员工涨待遇,导致员工不得不跳槽的情况。
可是越是这种大型公司,各方面的待遇都是给的妥妥当当的。哪怕给出更多的钱,也要让公司每个层面的员工,对待遇都满意才行。